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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无理由退货 不应分线上线下

2023-04-20 09:23:44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988 分享

日前,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明确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引导经营者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纠纷,落实快速回应机制。规范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

自从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条款写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该规则已成为网购的通行规则。但对于实体店购物,长期却没有无理由退货的法律依据。因为线上线下的不同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分实体店的发展,让实体店成为“体验店”,消费者到店看完商品后转手就到网店下单,这让其在网络经济冲击下更是雪上加霜。

按理说,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在购物一事上消费者理应享受平等的权利。线上线下不同权,无疑限制了部分实体店的发展。这些都是一些地方不断尝试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的重要原因。例如,南京鼓楼区通过业务指导、现场走访等方式,大力鼓励和倡导辖区内企业参与“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并且通过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给了消费者“后悔权”,实际上也能提升实体店商家的综合竞争力。

笔者认为,实体店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既表达了商家的诚意,也会促使商家更加积极主动关注自家产品的质量。要减少消费者的退货行为,商家只能从源头抓起,把好产品质量关,让消费者购买到可靠的商品,享受到优质的服务。不可否认,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可能会使某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规则来钻空子占便宜,例如有媒体就曾曝光过在网购平台上一些顾客仗着退换服务来占便宜、薅羊毛的案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家的经营成本。但如果从更长远的角度考虑,就不难发现,此举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商家都是有益之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那就应该对实体经济更加“温柔以待”,如今,各地推行的线下“无理由退货”之举,就是积极尝试,也是“星星之火”。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不仅是一项服务,也是持续改善消费环境的一次全新实践,要推动实体店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真正落地,仅靠倡议还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和“有形之手”的行政作为也必不可少。让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有标准可依,不仅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秩序和行为,也有利于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从而进一步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最终实现多方共赢。(吴学安)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