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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完善制度措施 保护数据知识产权

2023-04-12 09:09:00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045 分享

数字经济发展方兴未艾,数据作为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重要性日益凸显。前不久,《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发布,从顶层设计层面推动数字中国建设,数据要素的作用在其中再次被强调。如何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更好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下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新能源,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0年,以数据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经达到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6%,位居全球第二。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发展也带来数据知识产权大量侵权和盗版问题,并对相关权利人经济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引发大量诉讼案件,导致知识产权权利所有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不断被激化。在此背景下,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逐渐被社会各界关注。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要素的作用日益凸显,并发挥着核心引擎作用。由于数据本身并不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如用户上传至平台的性别、年龄等个人信息,平台对于这些数据并不享有知识产权。突出表现为,现有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系统性有待完善,管理的及时性有待加强,制度措施的科学性有待优化,管理机构和权限比较分散,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和规则体系尚未建立。

一般来说,只要数据控制者付出足够劳动,形成有价值的智力成果,体现人类的创新活动,未来便有可能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想让网络数据资源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有效保护起来,就需要很好解决数据的产权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一方面,要建立数据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将其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之内,从而建立相对完善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数字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要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监控平台,加大侵权处罚力度,借助数据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运用与产业化综合服务等功能,实现全天候网络监管,及时发现侵权行为,为企业、个人及政府机构提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保障和综合性服务。

与全球数字化大潮相适应,我国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在部分领域与先行者已呈并跑或领跑之势。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期,必须抓住用好这一机遇期,坚持“用”字当头,平衡和处理好数据产权保护、安全与利用的关系,着力弥补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的“保护空白”,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才能让数字经济的发展更好带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增长。(吴学安)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