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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零食“公摊面积” 严格执行包装新国标

2023-12-29 17:15:55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978 分享

购买零食的时候,看似三等份的饼干,打开盒子发现中间凹进去一块;一片分装海苔里垫有大包干燥剂;箱装牛奶仅有5小盒,剩余两倍空间用纸板填充……种种方式只为了让商品显得更“有料”。网友吐槽称,“这样的包装会误导消费选择,感觉受到了明显的欺骗和糊弄。”近日,零食“公摊面积”冲上热搜,包装问题再度引发热议。

有数据显示,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其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除了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过度包装还严重误导消费者。

今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对包括茶叶在内的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空隙率作了明确规定,为日常所能接触到的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等各类零食包装提供了限定依据。按照新国标,食品包装不应超过三层,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的20%。对于包装空隙率的计算根据单件商品的不同净含量要求不同。以一件净含量大于50ML/g的食品为例,其空隙率不得超过30%。

依照包装“新国标”,如果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以及混装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即判定为过度包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未能依据实际情况将商品真实全面的信息以醒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是故意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形式欺骗消费者,还有可能构成欺诈。除了数量和质量上的隐瞒外,外观上营造“值得感”,实则缺斤少两的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欺诈。

零食“公摊面积”是一种不良的商业现象,也是一种不文明的消费现象,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和抵制。资源浪费、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不良的行业导向是零食“公摊面积”越来越大所产生的重要结果。

让零食包装回归实用功能,并真正地形成一种社会共识,还需要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正向引导和参与监督。为减少零食“公摊面积”,消费者应该转变主观想法,重实际轻面子,尽量选择简单、环保的包装设计。如果发现零食包装存在欺诈、误导、虚假宣传等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要落实零食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关于包装的“新标准”,重视环保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材料和体积。最关键的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反“新标准”的生产企业,必须严肃查处。(胡建兵)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