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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2023-03-14 16:39:05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305 分享

中国商报上海报道(记者 张仲超)3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服装、食品、房产、医疗美容、电商等与民生紧密相关消费领域和线上线下等多种消费形式,包括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价格欺诈、违法盲盒、个人信息保护等一批典型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抵抗衰老”

并无科学依据

在上海丛榕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中,当事人宣传蚕丝制品具有“抵抗衰老”“延缓衰老”等性能无科学依据,当事人亦无法提供依据予以证明。另据查明,当事人宣传上述品牌“始于2008年”及“享誉全球”与事实不符,其亦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上海联合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为提升其网店在某点评网站上的排名,委托严某为该网店刷单及发布虚假笔记。严某通过组织点评网站会员以“支付预付金—虚构好评—退还预付金”的操作方式,让未真实接受整形美容服务的会员分享消费体验,发布虚假笔记7篇,虚假核销虚假消费记录94笔、虚构好评数量86篇。

以虚假价格手段

诱骗消费者

杨浦区在“蟹卡”等时令商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杨浦区汇茂水产店在网上销售五种“蟹卡”团购套餐,并以划线价的形式标出5档“原价”。然而,从调取的历史销售记录上发现套餐从未以标注的价格进行销售。当事人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以欺骗方式

进行有奖销售案

在上海爵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案中,当事人通过人为干预将特定人员加入中奖名单,并将上述名单公示在网店内,实际并未给消费者发放半价退款。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进行有奖销售时,让内部员工、指定单位或者个人中奖等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行为。

“稀有款”

抽取概率未公示

盲盒类商品“盲”的特点也为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制造了空间,如加价销售“限量版”等问题。在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梅园路店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中,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奥特英雄Q”和“奥特ABC”两款盲盒,其中“奥特英雄Q”外包装上标注“稀有款”“超稀有款”,“奥特ABC”外包装上标明有“隐藏款”。上述“隐藏款”“稀有款”“超稀有款”相应的抽取概率均未以显著方式在店内对外公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擅自泄露

人员人脸信息给第三方

在上海骏亭房地产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中,2021年10月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设立的中骏璟尚营销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大厅内有4台人脸识别摄像机对进入人员采集人脸识别信息。经查,当事人采集人脸识别信息时未明示收集、使用的目的和范围,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亦未征得自然人单独同意,且当事人将信息泄露给了第三方,共采集人脸信息20596条,涉及自然人2250个。当事人的上述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白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