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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5个一批”推进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不断提速

2023-01-18 09:35:46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2,122 分享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改革创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近日,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9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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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金华市举办为期三天的首届内外贸优品产销对接活动,吸引近百家内外贸品牌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企业、超市零售企业和品牌经销企业等参与展会活动,拉动消费促发展。图为顾客在首届内外贸优品产销对接活动中选购商品。(图片由CNSPHOTO提供)

围绕“5个一批”推进

近年来,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调控体系不够完善,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够强,内外贸融合发展不够顺畅等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设立试点开展先行先试,有利于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要求,试点地区各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实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将重点围绕“5个一批”推进工作,具体来说就是: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在全国复制推广,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试点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多地已出台行动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发布的9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名单以前,已经有多地在积极行动,出台相关的行动方案。

“到2025年,重庆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个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先行区、20个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基地、200家以上内外贸一体化排头兵企业。”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去年10月印发的《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重庆市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推动重庆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去年7月出台的《安徽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将培育500家贸易双循环试点企业。为此,将着重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从食品、农产品逐步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每年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120项以上。

浙江省商务厅等16部门于去年年初也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浙江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培育形成100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1000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新增1万亿元销售规模。此外,浙江将着重推动内外贸产品供需互促、强化内外贸主体示范引领、促进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通、营造优良一体化生态环境、提升政府一体化治理能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上,当前广东正加快行动。不久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广东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

为提升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增强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广东省商务厅开展了内外贸一体化企业试点工作。在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审核推荐基础上,经信用审查合格,研究确定一批企业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要求各试点企业要着力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标准衔接等能力,为促进内外贸融合、一体化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为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天津市将适时推动修订本市妨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指导重点行业、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培育自主品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高企业创新和产品内销的积极性。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我国将以内外贸制度创新为核心,聚焦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6个方面,破除内外贸一体化面临的制度障碍,优化内外贸融合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内外贸一体化的动力和活力。商务部将大力实施“领跑者”行动,推动贸易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大型贸易企业,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中小企业。同时,商务部将一方面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完善全球服务网络;另一方面引导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打造自主品牌,推动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升级。(袁芳)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