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大学生为目标,通过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其过度消费,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经过一系列整治,校园网贷得到了遏制,但仍然存在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将校园贷改头换面为培训贷、刷单贷、创业贷等,继续通过社交软件等渠道引诱大学生贷款。现在又到开学季,亟须打好“预防针”,防止非法校园网贷改头换面、卷土重来。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发展和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的违规校园贷产品再次现身。本来校园贷初衷是为了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和创业,但是一些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降低贷款门槛、隐瞒高额利率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而陷入高利贷陷阱,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机构不得为在校学生提供信贷服务;持牌金融机构向在校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时要实质性审核和识别学生身份以及真实贷款用途。然而,现实中校园贷乱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防范非法网贷侵害校园,监管要给力。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学生的保护力度,各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校园网贷,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用法治利剑斩断伸向大学生的“黑手”。监管部门要练就“火眼金睛”,提前部署,精准打击,为学生筑牢安全网。
不要让校园贷成为“校园害”。对高校来说,应加强金融教育,开设与金融安全相关的课程,加强大学生群体理财教育,培养金融安全观,培养学生的勤俭节约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网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对不良网贷的甄别抵制能力,对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现象,要及时发现和提醒,给学生们系上“第一颗纽扣”,防患于未然。对大学生来说,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量入为出、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提高网贷风险防范意识,不给不良校园贷留下可乘之机。同时,要正视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产品,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等需求,挤压不良校园贷的生存空间。
更应该予以重视的,是要完善相关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与高利贷直接相关的罪名,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应加强顶层设计,在刑法中设立相关罪名和罚则,加大对高利贷的制约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作用。(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