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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2023-06-21 10:15:56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057 分享

近日,深圳市消委会将国美电器、梵音瑜伽等7家“跑路”、未按约定退还消费者预付款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信用信息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通过深圳信用网公开披露。深圳市消委会表示,通过对失信企业信用推送等方式,可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告诫广大商家,要依法诚信经营,珍爱企业信用“羽毛”,切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明确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公平竞争等领域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曝光了典型案例,通过震慑不法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草案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将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综合性、根本性立法,标志着信用建设将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

值得关注的是,当下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缺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预付消费企业圈钱、卷款跑路也时常发生,经营者信用状况与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快乐消费的标准还有距离,也阻碍着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

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重点改善市场消费环境,特别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促进市场环境优化。打造信用消费环境,要坚持以法治为根本,以监管为带动,以典型案件为警示,加强司法查处力度,大力推进诚信建设,提高监管效率,让诚实守信蔚然成风。

同时,加强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依法依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不断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加强企业行业自律,发挥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作用,依法依约开展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推进企业行业信用建设。经营主体要不断增强诚信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履约,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氛围。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是保障企业长久生存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企业只有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才能防范各种法律风险,才能树立良好形象和品牌、增强竞争优势、实现长远发展。对于社会而言,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亿万消费者实现美好生活向往的共同期盼,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潘铎印)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