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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业态从业者撑起社会保障伞

2022-11-16 09:13:06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968 分享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新征程上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国现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随着社会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也面临着新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工作时间灵活、市场需求巨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迅速增长,快递员、网约货车司机、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型就业群体人数迅速增加,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业态从业人员群体面临参保项目较少、保障不全、水平低等难题,其面临的职业替代风险、职业伤害风险、疾病风险与养老风险不可忽视。目前,以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和新就业形态为主的灵活就业从业者已超2亿人,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因此,为这些新业态从业者撑起“社保伞”势在必行。

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事关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包容并适应不断增长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劳动力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

国家有关部门须高度重视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提高各类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促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迈入制度化、规范化,以适应经济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趋势。

各地各部门要千方百计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机制,让更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便捷地享受社会保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此外,应逐步减少直至解除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与户籍制度等的关联关系,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权益保障规则,强化对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网覆盖,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有关部门还应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依法鼓励其为员工参与社会保险,督促企业依法用工,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保障更有尊严。同时,要强化社会保险教育,增强社会风险意识,提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动力,以更好保障自身的权益。(潘铎印)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