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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总量优结构 促进外商投资

2022-11-15 09:16:12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021 分享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目录),该鼓励目录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多次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不断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优化外商投资方向,促进了外商投资高质量发展。新版目录延续了2020年版的结构,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适用于全国;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海南省。

新版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符合鼓励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用地等优惠待遇。新版目录中“全国目录”在增加条目数量、优化目录结构的基础上,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中西部目录”在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进一步优化外资区域布局。

新版目录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统一列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地区,明确了鼓励外商投资方向。大幅增加了高新技术、中高端制造等行业领域条目,这为研发实力强、拥有先进技术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实现更好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支持外资企业开发绿色技术、设计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鼓励外资企业做能效、水效等方面的“领跑者”,有利于外资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新版目录使外资企业在更宽领域享受优惠政策。外资企业投资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可以依法依规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优先供应土地等政策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和海南省的外资企业,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也为外资去中西部投资带来了极好机遇。

当下,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在资源、劳动力与供应链方面具有较明显的比较优势,可以积极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同时,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大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吸引更多的外资去投资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新版目录的修订,紧紧围绕我国经济发展需求和外资企业关切,既有利于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也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是互利共赢的政策举措。但需要注意的是,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不能“捡到篮里就是菜”。必须打破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的就是那些低端的、粗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陈旧思维,应该高起点、高标准,根据各地的特点,发挥各地的优势,不能搞那些高污染、高风险的项目,不能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胡建兵)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