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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子劳动合同释放更多数字红利

2021-07-21 15:25:33中国商报 收藏0 评论0 字数1,171 分享

人社部近期组织编写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要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订立,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随着劳动关系领域电子化步伐的加快,企业或通过邮件来告知录用或解除关系,或通过微信转账发工资等,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便利,但如果劳资双方没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企业数字化管理不够规范,一定程度上就可能导致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的发生。

司法实践中,一些劳动者常因认定劳动关系存续的数据及痕迹难以保存,或企业刻意不留下工牌、工资条、入职通知书、劳动合同等实物证据,并在劳动者取证时篡改电子证据或制造电子数据丢失的假象,导致在劳动关系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确定上存在诸多困扰。因此,在数字时代到来的大背景下,应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的使用,同时应完善制度,防止电子劳动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等同化后,为劳动合同的电子化打开了通道,但需要满足电子合同的法定要求。人社部本次发布的指引明确了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调取、储存和应用规范,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参照指引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已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由于劳动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引发劳动者工资发放不及时、欠薪、结算争议等纠纷时有发生。相对于纸质劳动合同,电子合同更方便快捷,也便于保管。电子合同的上线将使用工市场更加规范,能够更好地保证职工和用工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让劳动者维权有据,让政府执法有凭,对用工市场的规范发展能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劳动合同形式之变也体现了社会进步。电子劳动合同本身就具有便捷高效、资源节约的属性,同时,也可以解决一些行业由于用工周期短、务工人员流动性大而导致的不能及时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有力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为招用工双方提供了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应用蓬勃发展的当下,推进电子劳动合同使用,实现更广范围的数字化管理模式,有利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管理的效能,实现治理水平的提档升级。

此外,推进电子劳动合同使用也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的转型升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共享与应用。各地要将实行电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纳入劳动合同统计报表调查范围,形成“线上签约、链上管理、大数据应用”的劳动合同电子化应用管理新模式,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应用,并逐步提升场景运用规模。(胡建兵 

责任编辑:汪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