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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病灶挖病根优化营商环境

2022-08-16 09:44:47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730 分享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形势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主体仍面临不少困难,企业生存艰难,各地财政收入有所减少。但一些地方通过给企业“挑刺”、强行罚款等,增加非税收入。这不仅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也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很大负担和困扰,从而影响营商环境和市场活力。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百姓和各类市场主体。本次取消和调整53项罚款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人民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比较密切的领域。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利于惠企利民,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磨砺制度之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用法律法规敲响涉企乱罚款警钟,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斩断不合理罚款的“黑手”,祛除乱收费的“病灶”。在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的同时,有关部门要创新执法思路,用更加多元、系统的方式来推动企业合规经营,避免以罚代管,应该把有限的执法资源聚焦于真正有社会危害的行为。只有负担减少了,企业才能够更专心地研究市场、合理追求利润,为地区长远发展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当然,取消罚款并不意味着放弃监管。在罚款事项取消之后,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部门规章的修改和废止工作。如果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胡建兵)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