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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价格欺诈情形让交易更公平有序

2022-07-07 09:19:26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746 分享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除了明确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以外,规定的亮点还有不少,如不再过多限制经营者的标价方式、灵活规定网络交易明码标价的形式等。

价格欺诈是价格违法行为中十分突出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价格欺诈行为也屡见不鲜,如通过先涨价,然后又借活动之名搞所谓的“打折促销”。由于价格欺诈行为多种多样,一些地方的市场管理部门在认定时的标准也各有不同。因此,哪些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必须有个明确的判断依据,既不能让价格欺诈逃避法律惩处,又不能把一些合法合规的行为随意扣上价格欺诈的帽子。

值得关注的是,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发布的规定,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实施的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包括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等。同时针对电商销售、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中存在的价格欺诈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新的认定标准和考量因素。

物价稳则民心安。为了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对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严厉精准打击十分必要。因此,有关部门也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给商家提个醒,让商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规定的颁布,可以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了更加清晰的行为指引,引导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也可以更好地规范市场行为,便于有关部门更好地开展价格监管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精准打击,防止执法纠纷。由于规定明确了价格欺诈的行为,使价格欺诈更容易被发现,因而也更有利于消费者对其进行识别,并可及时有效地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必须发现一个打掉一个,性质特别严重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让利欲熏心者招摇过市。(胡建兵)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