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部署的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近日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所形成的账款拖欠,5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完成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加大集中化解力度。同时,要严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靠着大树好乘凉,许多中小企业依附大企业和国有企业生产和发展,而一些大企业则利用其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货款。特别是当前受国内外复杂严峻环境和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被拖欠情况增多。拖欠账款现象加剧了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有的中小企业甚至被此拖垮。
近年来,有关部门一再要求解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治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直接涉及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应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抓紧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的相关配套政策,将规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的业务款项往来纳入法治轨道。应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督导检查和约束惩戒,抓好问题核查和督办。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失信问题的拖欠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从根本上防范拖欠账款问题。
“清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诚信原则。各地政府要积极行动,清还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的账款,更好地维护市场诚信,营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环境。有效盘活中小企业资金,加快中小企业资金周转,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压力,进一步降低资金占用成本,使中小企业呈现出新的活力。当然,在搞好“清欠”的同时,还应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在资金融通上进行合作。大型企业应该以战略考量,通过资金的融通,使中小企业更好地服务大型企业。通过合作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市场与未来的不确定、不稳定性,共同分担风险和分享利润。(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