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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地方专项债管理 更好发挥稳投资作用

2021-11-30 09:05:56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862 分享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从四方面部署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优化资金使用,严格资金监管。会议强调,要加强专项债资金审计监督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必须严肃整改、严格问责,并实行收回闲置资金、扣减新增限额、通报负面典型等措施予以处罚。

最新统计显示,今年前10月全国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6624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9072亿元。专项债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卫生健康、教育养老、农林水利等领域重大项目,有力地支持了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对带动和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国内外环境依然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在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资金问题至关重要,需要充分发挥专项债的输血作用,确保投资稳定增长。在此背景下,做好专项债管理工作无疑也更为重要。本次国常会持续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明确专项债的发行规模,优化资金使用和运行节奏,严格资金监管,并加强资金监管与问责,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专项债加快使用、精准落地,让债券资金发挥更大效用。

举债本身并非目的,发挥资金效用才是关键。因此,各地要在专项债“借、用、管、还”的全生命周期中,落实好绩效管理要求,注重专项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鼓励合理发行专项债的同时,要确保地方政府能如期偿还债务,既要“开前门”又要“堵后门”。一方面,要控制地方债务总量,确保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另一方面,要在年度地方预算中安排当年应偿债务支出,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盲目举债等。此外,还要依靠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管理,督促地方落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阳光化”等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更好发挥专项债作用,还需要加强财政、货币、投资等宏观政策协同配合,特别是要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合理融资需求。要通过科学实施政策“组合拳”,推动专项债更有效助力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胡建兵)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