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企业承诺即准入市场活力再释放

2021-08-24 15:42:11中国商报 收藏0 评论0 字数1,113 分享

中国商报 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的促进投资自由便利的重要举措。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市场经济其实也是一种信任经济,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落地必将极大地激发市场活力。

改善营商环境,是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其核心在于打破或取消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行政束缚。近年来,全国多地不断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方式,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中推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形成了一批成熟的经验。此次海南推出“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创新举措,将进一步赋予企业的自主权,促进投资自由便利;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彰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获得感。此外,也体现了对标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要求,具有制度创新的示范效应。

征求意见稿提出“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商事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行政管理方式”。也就是说,承诺即准入将成常态。这就充分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善意假设——投资者设立市场主体的目的,是进行生产经营的,而不是违法乱纪的;市场主体承诺且会遵守相关市场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在一定程度上等于取消了许可和审批,而这种“放开”不等于“放任不管”,那么,该如何管、如何有效地管?征求意见稿提出,监管机关应当建立与承诺即入制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对承诺即入商事主体的投资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监管。防范市场准入退出风险、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重要产品和特种设备风险、市场交易秩序风险等“四种风险”,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科学智慧监管等“五类监管模式”。对违反承诺的市场主体进行依法处罚。也就是说,“你承诺我相信,你违反我严惩”。

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点,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是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等于企业与政府之间形成双向承诺。企业承诺即准入后,政府不仅要让承诺的服务事项及时到位、承诺的政策充分兑现,而且要将过程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到位,如,建立科学的研判评估机制,更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并大幅提升监管效力。如此实现“放得开、管得住”,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海南的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先行先试,将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而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助力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胡建兵)

责任编辑:汪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