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8起虚开发票违法典型案例,对“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三假”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个人或团伙“露头就打”,此举直指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持续为构建诚信社会积极贡献税务力量。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信用管理机制,使守信企业在税收管理、出口退税、融资授信等领域享受更多的优先和便利,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也让诚信经营的企业和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而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制度是税收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渠道,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的统称。
我国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是2014年开始实施的。其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通过税务部门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以提前转移资产、清空银行账户、承诺后拖延及失联隐匿行踪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曾经是老赖们惯用的“老三招”,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抓手,增加了纳税人的违法成本,消除了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侥幸心理,也有力地促进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随着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告及联合惩戒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黑名单公告和联合惩戒的技术支撑更加有力。一方面,对于涉税违法行为特别重要的是联惩,联惩从税务部门聚焦发力,一旦违反了税务法的要求,在其他的部门比如公检法、交通部门、出入境、政府采购等也将处处受限,从而逐渐形成一张全覆盖无盲点的网;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开始运用联合惩戒智能信息系统,该系统可实时比对黑名单信息与金税三期、纳服信用评级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同时具备信息交互功能,可对海关、工商、法院等外部信息传输反馈,实现内、外部联合惩戒信息平台全贯通。
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离不开公平的税收环境。充分发挥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效用,引导广大纳税人诚信纳税,推动对涉税案件当事人惩戒措施的落实,就必须加大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刚柔并济推动税法遵从,减少税收行政成本,实现征纳双赢。(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