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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根基优化营商环境

吴学安

2020-06-11 10:36:50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995 分享

近日,广西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方面广西将有多重监管制度重拳保障。特别是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平台公司、大型企业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问题,条例规定自治区探索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将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防止和纠正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行为。

营商环境已成为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精准度更高、节奏更快,得到了市场主体和国际社会的认可。据世界银行此前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由去年的第46位上升至第31位,并连续两年被世行评选为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全球十个经济体之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而国家的营商法治化水平也是市场经济重要的塑造力量。不仅自然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市场经济观念和契约精神会影响营商环境,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以及一套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也同样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治理规则和加强经济治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持续推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活跃。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是从制度层面提供了具体的保障和支撑。以往确实是在“放管服”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在解决一些关键问题上依然会遇到障碍。而条例强调保护市场主体的平等,坚持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上升到法律层面,这些都是对营商环境更高层面的优化。

营商环境是一个综合、复杂和有机的体系。破解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阻碍因素,既需要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更需要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把“平等保护”理念贯彻到各环节,要将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从民商领域拓展到刑事领域再到行政诉讼领域,从市场准入拓展到市场交易再到市场退出等环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在锻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努力塑造“亲”“清”有界的服务环境上下功夫,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设施”,法治为营商环境改善奠定了牢固基石,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前景可期。(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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