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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新型“师带徒” 让员工长真本事

吴学安

2020-07-17 09:55:05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021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目标,以河北省委“三创四建”活动为契机,在河北沧州南皮县人社局积极筹备下,南皮县天宏购物广场和沧州渤海学院日前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从而使学员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等多方面达到提升技能水平的效果,可谓一举多得。

所谓企业新型学徒制,就是以加快适应产业发展的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为宗旨,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企校合作,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新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开展的“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

通过工与学深度融合,“在学中做,在做中学”,有效改变了以往职教学习“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病。学徒们被分配到企业后,在双元制导师(企业师傅和学校导师)指导下,在企业的两三个不同岗位轮训,掌握多项技能和技术。

推广实施新型学徒制,有助于打通职业教育产教结合的“最后一公里”。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过程中,以新型学徒制为切入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技术教育制度正当其时。

一方面,经过学徒制培训的新员工确实更出色、更适合企业。这些经历了学徒生活的新员工更认可企业文化,很快就能融入企业。更重要的是,企业团队学习和切磋技艺的氛围也变得越来越好。

另一方面,新型学徒制发挥了学校和企业的双主体作用,以前教学和实际存在许多脱节的地方,现代学徒制的成功试水,为破解职业教育“两张皮”的问题——“学校重教不重用、企业重用不重教”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解决范本。

不过,还需要注意的是,现阶段新型学徒制依然无法解决企业投入风险的问题,诸如税收减免、购买服务以及提供专项经费补偿机制等问题。对此,有关方面一要建立财政支持制度,包括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政策等。二应完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让职业资格制度成为衡量人才培养效果的重要依据。三要建立项目监督评价制度。政府以制度形式规范项目发展秩序,但监督主体要由第三方社会组织担任。尤其是教育等有关部门应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检查,保护学生利益,防止学生变相成为“廉价劳动力”。

总之,新型学徒制能够将学校教育和岗位有针对性地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校企合作,使学校与企业合力培养出生产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学生在毕业之后也可以马上到企业效力,能够有效地摆脱“学生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的困境。(吴学安)

责任编辑:王蕾瑛 除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商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