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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百吉矿业“1·12”重大事故两名大股东被刑事拘留

李明

2019-01-18 15:48:47中新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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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8日,经进一步侦办,神木市公安局对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张某某和宋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1月12日16时30分许,陕西省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井下发生事故,被困21人全部遇难。14日,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对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和李家沟煤矿矿长胡某某、安全矿长王某某、生产矿长牟某某、总工程师屠某某、掘进队队长张某某6人进行刑事拘留,并冻结企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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