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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出24条举措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2023-11-15 13:46:05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716 分享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24条举措,推动山东省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方面提出,推动个体工商户“快入准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允许延续原成立时间、字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变“先注销、后成立”为“直接申请、直接变更”。实施歇业集成服务改革,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办理歇业,歇业期最长不超过3年;对办理歇业备案的,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维持成本。

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提振贷”,创业担保贷款部分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拓宽担保方式、创新产品、优化流程等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增信服务力度,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鼓励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

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信息的归集、共享、跟踪监测,每季度开展抽样调查、每年开展活跃度分析,动态掌握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加强政策跟踪和效果评估,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鼓励以划定区域、时段等方式,允许个体工商户适度拓展室外经营场地、延长经营时间,划定临时停车泊位,允许夜间非交通高峰时段店外限时停车等,扩大市场消费需求,助力“小店经济”、“夜市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个体工商户开展放心消费承诺、亮诺、践诺活动,倡导线下无理由退货,深化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扩大消费。(孙明阁)

责任编辑:高学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