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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18条:最高奖励1600万元

大连加速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

2023-09-14 14:13:48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2,034 分享

中国商报大连报道(记者 于贵华)9月11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黎黎介绍大连加速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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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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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黎黎。

王黎黎表示,大连市已初步形成以海空两港为核心、多式联运综合运输枢纽为互联互通手段、重点港航物流园区为支撑的运行格局,海港拥有世界上最大的45万吨级原油泊位、40万吨级矿石泊位、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承担了东北地区96%以上外贸集装箱、100%商品车、60%以上外进原油转运,是全国功能最全的综合性港口;空港对日通航点数量、航班量和旅客量位居全国前列,是东北地区唯一的进境水产品、水果、种苗指定空港口岸,形成了覆盖全国、辐射日韩、连通东南亚的航线网络;陆上拥有我国唯一与港口无缝衔接的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高速公路互联直达主要港区,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港口冷链物流基地,水产品国际中转量位居全国第一,进口香蕉份额位居全国第二;高效运行的海空两港和较为完备的集疏运体系,共同确立了大连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中的重要枢纽地位。

据王黎黎介绍,为提升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竞争力,有力推动大连率先实现新一轮振兴和发展,8月31日,大连市政府出台了《大连市促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若干政策》,政策共18条,有效期3年。

一、关于海运航线的支持

对新增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区域远洋次干线和新开空白航区远洋干线并稳定运营,达到相应挂靠航次的,每年每航线给予500万—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和稳定运营补贴。对新增南北内贸航线以及符合大连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外贸内支线并稳定运营,达到相应挂靠航次数量的,每年每航线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和稳定航线运营补贴。对以大连为中转港,开展环渤海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的承运人,分3个年度给予60—90元/标准箱不等的奖励。

二、关于船舶运输企业和航运服务企业的支持

(一)鼓励船舶运输企业落户和扩大运力规模。对在大连开业总运力达到2万载重吨以上的船舶运输企业,分档给予50万—3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新增0.5万载重吨以上的自有营运船舶,按船龄给予每载重吨50元一次性补助;以光租方式经营船舶奖励标准按照50%执行。

(二)支持船舶运输企业扩大运输生产。对在大连市注册且满足一定条件的船舶运输企业,按年度水运周转量增长幅度,分档给予30万—200万元的奖励。

(三)支持航运服务企业落户和发展。对新落户航运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地方直接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的,在直接经济贡献范围内给予资金奖励。新落户企业达到大连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分档给予800万—1600万元奖励。对满足条件的招商引资平台按比例奖励。

三、关于港航物流市场主体的支持

(一)支持港航物流企业盘活闲置资产。对利用闲置资产开发的港航项目,按实际投入的3%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二)支持发展海铁联运。对海铁联运年重箱量超过一定规模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给予200元/标准箱奖励。对冷藏班列经营人给予额外1000元/标准箱奖励。对完成验收的省“一单制”试点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于新入选全国物流50强、全国民营物流5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A级的物流企业和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大型电子商务中心仓储项目落户。对注册在大连达到一定条件的中心仓企业给予每季度不超过200万元费用补贴。

四、综合性政策支持

(一)支持航空运输发展。按照《大连市航空运输业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口岸发〔2021〕130号)的有关规定,对恢复、新增、加密客货运航线,旅客中转航线等给予资金补贴。

(二)鼓励造船企业研发建造绿色能源船舶。按照《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发改工业字〔2020〕608号)的有关规定,对大连市造船企业建造并在大连市投入运营的氢能船舶的,给予总造价15%最高不超过l00万元资金补助。

(三)鼓励航运保险快速发展。按照《大连市航运保险专项补贴办法》(大金局发﹝2021﹞103号)有关规定,对注册在大连的保险机构,给予航运保险的保费增量3%的补贴。

(四)培育和支持航运物流企业上市。按照《大连市企业上市挂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金局发〔2020〕71号)的有关规定,对大连市拟在境内首发上市的航运物流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400万元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140万元补贴;在境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一次性给予400万元补贴。

(五)加大航运融资支持力度。

(六)支持建立航运发展基金。

(七)进一步强化市校合作。

若干政策中还规定了重大事项 “一事一议”制度,赋予了政策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为“定制化”支持航运物流重大事项提供了政策依据。(雪林/摄)

责任编辑:白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