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

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系列成果

2023-05-26 13:44:29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304 分享

中国商报海南报道(记者 李祥)确立海南自贸港建设“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环境分别确立为“四梁”“八柱”之一;制定11项地方立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日前,在由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举办的“蓬勃兴起正当时”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专场活动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五年来,海南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方面,以专项整改和督察整改为抓手,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联动,动真碰硬攻坚,啃下一批“硬骨头”,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上取得显著进展。围填海问题整治取得标志性成果。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陆域自然保护地面积达57.56万公顷。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4440吨/年提升至10775吨/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65.96万立方米/日,总处理规模达到190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4784公里,总长度达到7730余公里。新建扩建9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投入运营,2020年年底全省焚烧处理能力超过当年垃圾产生量。

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心呵护生态环境“高颜值”。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7%,包括PM2.5在内的5项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五年来持续保持优级水平,水质优良率分别达到94.9%、99.6%。五年来,累计修复海南长臂猿栖息地1100亩,新增红树林面积约2.4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2%。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持续保持80以上,生态环境状况等级持续为优级。

在坚持制度创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五年来,共制(修)订生态文明领域地方性法规32件,覆盖多个生态文明细分领域。其中,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生态补偿条例、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多项立法实践走在全国前列。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定三类871个环境管控单元,“三线一单”与“多规合一”充分衔接。先后有9项生态文明改革举措、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制度创新纳入国家推广清单。

此外,海南坚持标志性项目引领,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先后确立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清洁能源岛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禁塑”、装配式建筑、“六水共治”、博鳌零碳示范区6项标志性工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设立以来,至少已发现28个野生动植物新成员,海南长臂猿种群数量稳步增长。全省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74%,大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22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42.1%,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攀升至10.5%,分别居全国第一和全国第二位。装配式建筑面积在连续四年倍增后,2022年装配式建筑应用面积在当年全省新增建筑中占比达64%。实施全国首部“禁塑”地方性法规,重点行业场所生物降解塑料替代品占有率提升至81.6%。以滚动实施标志性工程引领能源、交通、建筑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同时从无到有培育风电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全生物降解塑料等新兴产业,释放绿色产业新机遇。

责任编辑:白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