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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已成为深圳对外贸易中规模增长最快、创新活力最强的板块

深圳印发鼓励企业参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实施细则

2023-03-18 13:50:08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811 分享

中国商报深圳报道(刘泽玮 记者 智文学)3月17日,《深圳市商务局鼓励企业参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

实施细则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明确深圳拟探索通过平台化的综合服务支持中小跨境电商企业降低合规申报成本,引导企业逐步实现阳光化出口。企业的阳光化经营也将有力支撑深圳跨境电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共有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适用范围,明确申请纳入深圳市“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阳光化试点名单”的企业范围;申报要求,明确申报原则、企业资质要求、企业经营要求等;申报与审核流程,包括企业自我评估、企业申报和审核公示;监督检查,明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阳光化试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取消资格的情形及责任追究;附则,明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跨境电商出口代理企业、跨境电商外综服平台企业、其他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和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的内涵,明确实施细则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据悉,目前,跨境电商已成为深圳对外贸易中规模增长最快、创新活力最强的板块。2022年6月下旬,深圳机场国际快件运营中心、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九米信息、顺丰集团等第一批试点企业在各有关监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通力合作,按照阳光化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单一窗口企业信息注册备案、税务登记)、阳光化通关(跨境电商出口清单模式申报及汇总报关单)、阳光化结汇(企业向银行提交所需材料委托外综服收汇)和阳光化纳税(企业向税务部门提交报关单等所需材料,由税务部门进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认定,企业完成所得税缴纳)的流程要求,顺利跑通备案、通关、结汇、税收等全链路阳光化出口第一单。

此次实施细则的发布将进一步引导跨境电商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营造阳光、健康产业生态,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为推动外贸稳增长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责任编辑:胡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