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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两违”顽疾 助推乡村振兴 广西罗城扎实推进违章建筑整治工作

2022-05-12 14:49:53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381 分享

中国商报广西报道(廖光福 吴松刚 庞春妮 记者 彭丽芳)为处置历史遗留违建,提升城市形象,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近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依法对该县成龙湖景区葫芦山水库2#副坝右岸坝肩搭建的一处违法建筑木楼进行强制拆除。县水利局、综合执法局及东门镇等单位联合出动执法人员共68人,工程机械7台,拆除违法建(构)筑面积共571.3平方米,有效震慑了私搭乱建的歪风邪气。

罗城县成龙湖景区葫芦山水库2# 副坝拆除前的违建木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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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县依法强制拆除成龙湖景区葫芦山水库2# 副坝的违建木楼

据悉,该县成龙湖景区葫芦山水库2#副坝右岸坝肩的木楼搭建于2003年。当时,附近村屯潘某等以群众在清理湖边垃圾、建设美丽乡村为由,自行筹集资金,清走垃圾,拉来石头,修筑拦水坝,建起木楼及附属等建筑物,经营休闲娱乐场所。

近几年,该县水利局在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该县成龙湖景区葫芦山水库2#副坝搭建的木楼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手续,属违章建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条二十八条:“禁止在水利工作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四)擅自搭建构筑物、垦植、砍伐林木、筑坝拦汊、围库造地、挖渠破闸、挖堤扒口;”的规定,该县水利局于2018年6月15日、2019年3月22日、2020年4月17日、2020年9月16日发出了《关于立即停建和拆除葫芦山水库2#副坝违章建筑的通知》《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关于依法强制拆除葫芦山水库2#副坝违章建(构)筑物的公告》。其间,该局还组建工作组入户走访做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述政策、阐明法规,并组织相关当事人召开听证会,依法阐明在水库旁违章建造建(构)筑物的利害关系,但相关当事人均未能及时停止该木楼经营活动和自行清走木楼内物品。随后,该县水利局将《关于强制拆山葫芦山水库2#副坝违章建(构)筑物的请示》报送自治县人民政府,经同意,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该县葫芦山水库2#副坝违章建(构)筑物。

拆除木楼、清运建筑垃圾、回填场地……在现场,机器声轰轰隆隆。经过1个多小时努力,违章建筑的木楼被依法拆除,解决了一个历史遗留的违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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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县依法强制拆除成龙湖景区葫芦山水库2# 副坝的违建木楼,并已完成场地回填

近年来,罗城县以创建文明城市和迎接自治县成立40周年大庆为契机,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建设美丽生态乡村、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全力开展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两违”活动,重点对县城区周边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档案,向“两违”人员发放拆除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两违”进行强制拆除,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据介绍,今年以来,该县排查出县城区周边“两违”建筑197宗,完成拆除137宗,计划5月底前全面完成60宗“两违”强拆工作。

“违法建设是城乡建设发展的顽疾痼瘴,不仅扰乱了城乡规划秩序,更是带来了不少的安全危害。”该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罗城将积极宣传整治成果,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建行为,强力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面对违建,重拳出击,对违章建筑‘零容忍’,确保发现一处,拆除一处,震慑一片。同时,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普及违法建筑的危害,从而形成不能违、不想违、不敢违的浓厚氛围。”(吴松刚/图)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