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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发展个人养老金把第三支柱立稳立牢

2022-04-26 09:25:22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768 分享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要求的具体举措。

当下,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在不断优化完善,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三大支柱”体系。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近10亿人;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只覆盖5800多万人,资金积累规模有限;第三支柱则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由于起步晚、发展慢,尚未起到支撑养老的作用。事实上,我国在构筑养老金第三支柱方面已有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如税延保险、以房养老等,但却反响一般。

此次意见提出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意在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既有利于提升个人未来养老质量,也有利于夯实我国养老根基,对我国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应对社会老龄化压力,提高国民养老金待遇水平,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化解养老金融体系原有弊病等,具有长远、积极意义。

笔者认为,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同时加上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储蓄等金融业务,就形成了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可以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差异化养老需求。使高中低收入群体均有对应的养老保险支柱,应个人的收入情况、未来生活预期等,灵活搭配、自主选择适宜的养老保险,进而实现个人养老金的多元化,各社会阶层都能获得养老保障。

想要让个人养老金这一第三支柱立足立稳,还需要使其符合民众的需求,增强金融产品吸引力,通过财税减免、提升金融产品预期收益率等方式,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多的实惠,特别是推出一些老人需求的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等,减轻个人购买养老险的经济负担,让第三支柱立稳立牢。(胡建兵)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