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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检察院联动多部门建立安全事故协作处置机制

2022-01-12 16:01:29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457 分享

中国商报深圳报道(刘泽玮 彭振 记者 智文学)日前,深圳宝安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宝安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2019年5月,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不久前,最高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通知》,要求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形成预防和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合力。

据介绍,通过对近三年来宝安区检察院受理的安全生产领域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宝安区检察院发现了工作中存在机制不健全、案件移送不及时、行刑衔接信息不畅通、检察监督发挥不足等问题。

为此,宝安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在前期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确定了意见的相关内容。据了解,意见共有六部分内容,合计33条。意见旨在加大与三家单位在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方面的协作、配合力度,健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强化提前介入、强化法律监督,提升三家单位在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社会治理上的能力。

责任编辑:李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