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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发布

2022-01-08 14:48:20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853 分享

中国商报海南报道(记者 李祥)1月7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中共海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常务副主任王磊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唯一形象视觉识别符号,将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宣传推广的重要内容,广泛应用于文化、旅游、经贸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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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图片由“海南发布”提供

为更好地对外宣传推介海南自由贸易港、树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特形象,海南省委深改办在此前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征集活动,提出形象标识要体现独特优势、彰显精神内涵、易于传播推广、注重原创品质、符合法律规定等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期间共收到应征作品1400余件,经过多轮评选评审,从中选出10件优秀作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网络投票,并以投票结果为参考和依据,择优确定了1个优胜方案和4个入围方案。经过公示,厦门理工学院工艺美术系的陈聪荣所设计的作品“启航”获优胜奖,正式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该标识包含了起航的风帆、涌动的海浪、高耸的椰树等海南元素,在配色上突出了中国红、深海蓝、生态绿,形象展示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鲜明的中国特色,寓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新发展理念,乘风破浪谱写新时代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篇章。该形象标识于2021年11月6日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和45张《商标注册证》。

据介绍,在使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的过程中,原则上只能用于非营利目的,使用时必须完整、准确、统一、规范,不得擅自更改,不得以污损、褪色、有碍观瞻的载体或不规范比例、色彩展示。使用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进行恶意诋毁、损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王磊表示,下一步,将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的规范使用和传播工作,发挥好形象标识的宣传作用。让“海南自由贸易港”这一品牌形象传播得更广泛、更深入人心,成为展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的一张靓丽名片。

责任编辑:胡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