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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法律事务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京成功举行

2021-11-21 21:43:15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4,417 分享

2021年11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奥运会法律事务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此次研讨会旨在回顾分析奥运会历史中及北京冬奥会筹办中的相关法律问题,预判北京冬奥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为北京冬奥会的顺利举办建言献策。

来自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领导、会员,体育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及新闻媒体代表等100余人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与了此次会议。

此次的研讨会开幕式和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小平主持。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穆振辉律师在致辞中表示,即将召开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恰逢实现“两个一百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办好冬奥会成为重大的国家政治任务,法律工作者必须站在认识的新高度,全力以赴做好冬奥会法律服务工作。奥运会的召开对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很多挑战,包括如何做好各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预案,如何针对国际惯例、国际奥委会规则和中国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冲突提出应对方案,如何做好具有奥运特性的合同审查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等都是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小平在致辞时,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对此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表示,在北京2022冬奥会即将举办之际,我们召开“奥运会法律事务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会议是体育法研究会首次以线上线下方式召开的一次大型研讨会,将围绕奥林匹克法律事务开展广泛的研讨。

他还表示,当前北京冬奥会进入了冲刺阶段,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体的大背景下,为更好地学习借鉴北京2008年奥运会法律工作的成功经验,同时加强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法律风险新形势新特点的学术研究,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成功举办保驾护航,体育法研究应当服务于党的目标和国家强国战略的要求,积极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此次研讨会正是践行这一理念。

在主旨发言阶段,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刘岩以“北京奥运会法律事务要点回顾”为题作了主题报告。他表示,从2001年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之时,北京奥组委便非常重视法律工作,在筹备、运营、善后工作过程中,北京奥组委出色的法律工作业绩,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奥林匹克法律实践、残奥会法律实践做出了重要贡献,形成了极有价值的精神财富和制度遗产。奥林匹克大家庭内部更多是基于《奥林匹克宪章》而形成的契约关系,并不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因为国际奥委会不是政府间国际组织,而是非政府组织。《奥林匹克宪章》和奥林匹克大家庭内部的法律文件,是奥林匹克事务最重要的基石。北京奥组委富有预见性和创新意义的法律业务,在多个法律领域全面开创了我国奥林匹克法律工作局面,取保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体育规则、奥林匹克规则,防范和化解了奥组委及北京奥运会面临的法律风险,为把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刘岩还对北京奥组委与国际奥委会的法律关系、北京奥运会相关法律的性质进行了详细阐述。他表示,在北京奥运会法律工作中,奥组委法律事务虽然不是北京奥运会法律工作的全部,但却是最重要、最大量、最典型、最有代表性、最具有奥林匹克特色的部分。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宫晓燕律师在主题报告时,以“奥运会赛场决定的重要性”为题作了发言。她表示,“赛场决定”是指裁判员、裁判长或者官员对体育比赛规则的适用和解释,这些决定包括确定是否犯规或者更多的技术性适用等等。

她曾随中国代表团这次去东京奥运会时,感受到国际体育仲裁庭临时仲裁机构处理的几个案件中,“赛场决定”占了很大比重。她对东京奥运会上的三起典型“争议决定”的分析,分享了三点心得:一是在争议决定发生之后比赛结束之前,应立即向裁判团或上诉委员会等提起申诉;二是在向CAS(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或CAS AHD(奥运会临时仲裁庭)提起上诉之前需先用尽内部救济措施;三是CAS及CAS临时仲裁机构“关于不干涉作为技术专家的比赛官员的决定”的原则,这是维持赛场决定有效性和稳定性的基本原则。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法学教授、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周明刚律师随后结合法律服务实践围绕“北京冬奥会观众政策的法律探究”进行了主题发言。

周明刚表示:2020年初突然爆发新冠疫情,打乱了冬奥会筹办的各项进程,包括票务政策在内的许多准备工作需要重新规划调整。今年9月底北京冬奥组委与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进行研究讨论,最终确定了北京冬奥会观众政策,即不面向境外观众售票,仅面向境内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观众售票。北京冬奥会观众政策一经公布,即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周明刚认为:北京冬奥会观众政策并非行政法意义上的“政策”,以北京冬奥会观众政策为核心内容的北京冬奥会售票规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根据售票规则完成的售票交易行为形成冬奥会门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周明刚强调:北京冬奥会观众政策不仅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也符合国际法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是利益平衡后的适法选择,即便影响到境外人员及部分境内公民购票观赛的利益,但这种影响也并非不可弥补。因此,北京冬奥会观众政策是合法、正当的。

体育法专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黄进教授以“奥运会上的体育仲裁——以中国体育仲裁立法”为题作了主旨发言。他表示,从1984年开始,在国际奥委会推动下,国际体育仲裁制度慢慢发展成型,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实践越来越重要,在国际体育界影响非常大。而我国目前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中有一章专门谈体育仲裁。目前在体育仲裁这个领域,国际上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建立中国的体育仲裁制度,一定要把这些成熟的经验加以参考、加以借鉴、加以吸收,以构建中国的体育仲裁制度。黄进教授还对体育仲裁的范围以及仲裁机构体制机制等相关话题发表了独到见解。

在综合报告环节,由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关保英教授和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何艳萍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韩明生、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 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李洺熠分别以“北京冬奥组委的公法地位及其规制”“冬奥会中国体育话语权提升策略研究 ”“试论我国体育仲裁范围扩大的必要性——以《体育法》(修订草案)为视角”主题作了精彩的专题发言。

在体育场馆赞助运营专题报告环节,由中闻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监事会主席、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杨凯和中闻律师事务所监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法律硕士导师李玉娟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

北京国家速滑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务经理江璐璐和北京金融法院审判一庭三级法官助理窦磊分别以“体育场馆赞助相关法律及合规问题初探 ”“论奥运场馆赛后运营公私合作模式的法律规制”为题作了精彩的专题发言。

在运动员权利专题报告环节,由沈阳体育学院博导、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罗嘉司教授和运城学院政法系主任、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陈华荣教授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艳梅、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部主任石宇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刘恒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邬慧宇分别以“运动员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以2022北京冬奥会为切入点研究”“北京冬奥会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制度探析” “论大型体育赛事赛场救济的重要性及应对策略——以东京奥运会为中心的考察”“AHD管辖分析及经验借鉴”作了精彩的专题发言。

在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报告环节,由潍坊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朱文英、中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刘彬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先砉、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赵建军、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文娱旅游体育法律事业部副主任袁璐分别以“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实践与探索——以南京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为视角”“论北京冬奥会隐性营销问题的法律规制”“北京冬奥会隐性营销行为分析与法律规制建议”为题作了精彩的专题报告。

在兴奋剂专题报告环节,由南京师范大学博导、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汤卫东教授和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姜熙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

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俊晖、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魏沁宁、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韩超分别以“WADC严格责任的柔化与过错责任的适用空间”“兴奋剂违规处罚中“非故意”的证明——以WADC第10.2条的变迁及CAS仲裁实践为例”“严格责任的限缩与再确认”作了精彩的专题发言。

在研讨会闭幕式环节,由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田思源主持。

中闻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监事会主席、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杨凯对会议作总结发言时表示,在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的周密策划和组织下,成功召开了此次“奥运会法律事务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疫情的形势下,会议采取了线上进行的方式,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此次会议的精彩。

通过一天的会议,先后有30多位领导、专家、学者、律师从奥运会法律事务相关的诸多法律理论和实务问题,深入浅出介绍和探讨在不同角度对涉及奥运会法律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展示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相信不仅会对奥运会法律问题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会对中国的体育法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着巨大的推进作用,建议在会后对本次会议各项成果进行汇编,这将会更有利于体育法学的研究和推广。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田思源最后作总结发言时表示,此次研讨会从回顾到展望,从理论到实践,从国际规则到我国《体育法》,内容丰富,探讨深入,成果很多。体育法学界应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和体育法治建设、体育法学研究做更进一步的努力。《体育法》修订明年年内有望通过,体育法学研究会各位专家发挥了很大作用。《体育法》修订通过后需要进一步宣传、进一步讨论、进一步研究,希望大家还要就冬奥会结束之后可能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双奥遗产等课题开展持续性的研究工作。

到此,此次“奥运会法律事务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圆满落幕。此次研讨会充分发挥了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的功能和作用,实现了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理论和实践的一次有机结合和交流,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深入学习和研究奥运会法律事务提供了一次良好契机,对我国《体育法》修订和未来体育仲裁机构和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诸多宝贵意见建议,为我国“依法治体”作出了就有的贡献和努力。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显示,本次论坛的承办方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2018年中标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综合类法律服务项目。(尚法宣)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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