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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开闸用药安全勿松绑

2020-11-17 08:53:06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983 分享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修改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在符合“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等条件下,药品零售企业可以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

所谓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近年来,通过互联网销售处方药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在方便百姓线上就医、购药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而网售处方药的规模进一步铺开,将更大程度地方便老百姓。按照以往的销售模式,存在处方药经过层层加价成本被抬高的情况,而放开网售处方药或许更能让利于消费者。因为药品有了一个透明的平台,用户的选择面更广,购买的价格也会相对更低。

值得关注的是,放开网售处方药并不是随意放开,而是有条件的。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这样做旨在确保网售处方药是安全的,既是出于对患者生命健康的考虑,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相关消费纠纷。

那么,该如何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显然要推进电子处方共享,即建立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医生根据患者需求开具电子处方上传,相关平台就可以按照共享处方销售处方药。与此同时,审核处方也是必要程序。征求意见稿强调“调剂审核”,必须监督落实到位。只有确保网售处方药安全,市场才能行稳致远,老百姓用药才能更加便利。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于药品销售平台来说既是一个利好消息,也是一个极大挑战,不仅仅是硬件上要跟上监管的步伐,软件上也要适应监管的要求。无论是电子处方共享,还是处方审核等,都应该在监管者的严格监督之下进行。

笔者以为,网售处方药从禁止到有条件放行,为医药电商平台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对平台来说,应好好珍惜这样的发展机遇,绝不能在利益驱动下违法乱纪。对于那些漠视制度规定和患者用药安全的平台,只有依法严惩,才能倒逼网售处方药处于安全轨道。

此外,为了确保电子处方真正流转起来实现共享,有关部门有必要采取“鼓励+处罚”的措施促进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具电子处方。如果在电子处方审核方面,推行医疗机构药师与平台药师“双审核”,监管者再抽查,相当于“三审核”,无疑增加了网售处方药的安全系数。(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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