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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消费亟待构建“监管前置”机制

2020-08-20 09:29:41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811 分享

据媒体报道,今年上半年,北京市预付式消费治理成效初显,预收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主要人员“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累计锁定企业304家、主要人员564名,督促47家企业妥善解决遗留消费纠纷。据了解,在预付式消费治理方面,北京市正在修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行为指引,推动单用途预付卡立法进程,并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领域探索引入保险机制。

目前,预付式消费主要集中在健身娱乐、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家政服务、装饰装修、共享单车等行业。这些行业大都采取预付式消费的模式,甚至有的只接受预付卡消费,如实行会员制的健身房、理发店等,一旦出现大规模兑付困难,不只是消费者会蒙受损失,也会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监管部门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机制和对消费者的保护制度还未建立。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预付式消费的经营者、经营过程缺乏有效全面的监管;二是违法成本低以及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经营者有恃无恐、消费者维权艰难。尤其是一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对预付卡消费依然采取“事后监管”的模式,事前对预付消费的合同条款、消费额度以及预付卡资金流向缺少限制性措施,只有企业出现兑付困难且消费者投诉后才介入。但此时企业账上已无足够资金,即便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介入,抑或是企业破产清算、消费者诉讼,所能用来赔偿的资金也寥寥无几。

笔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障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付卡消费“事前监管”机制,将监管前置,通过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预付卡资金存管监管机制来降低市场风险。如江苏省消保委以装饰装修行业为先行试点领域、以南京市为先行试点地区,从准入机制、资金管控、纠纷处理、信用监管四个方面整体规划。消费者和经营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江苏消费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报名参与家装诚信联盟资金存管。这样的“监管前置”模式,值得其他地方借鉴。期待采用预付卡消费的行业,能够在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之下,诚实经营,获得双赢。(特约评论员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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