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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住房租赁发展

2020-07-29 09:18:35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071 分享

近日,财政部、住建部发布通知,就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进行公示。入围的8个城市,分别是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宁波、青岛、南宁、西安。

早在2017年7月,住建部等部门便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的试点城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示范期为3年,专项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其中,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现在,第一批试点城市的3年示范期已满,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第二批示范城市试点,传递出国家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格局的决心。

这几年,中央一再强调“房住不炒”的定位,在此背景下,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近年我国住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使全社会认识到发展稳定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必须建立一套基础性制度和长效调控机制。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建立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方向,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选取一定数量的城市先行试点,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优势通过稳定租金和租期;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解决现在信息不透明的问题;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有了中央的政策引导,地方更应积极行动起来,发展规模化房屋租赁企业,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房地产调控是一盘大棋,“房住不炒”离不开相关的配套措施,只有把长效调控机制不断完善并做细做实,才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这有利于平衡房价,对房价的波动有一定的抚平作用。同时也有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包括租赁平台的建立和完善、租赁用地的供给、租客相关租赁权益的保障等,也可以引导后续相关开发商和投资者更关注此类城市,同时也有利于各类社会资本加快进入此类市场。促使试点城市推出一系列可供示范和借鉴的租赁住房范本。如首批试点城市上海,近两年积极增加租赁住宅用地,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稳定租赁市场价格;深圳则不断加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在全国首推“稳租金”方案,这些做法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城市试点,租赁的风口已经开启,这个几万亿元甚至几十万亿元的市场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未来或将有更多支持租赁市场发展的配套政策出台,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加快发展,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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