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灵活就业,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也助推了灵活就业的开展,包括餐饮、住宿、零售类个体户数量激增,出现了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自由撰稿人、小时工等灵活就业群体也有了更大拓展空间。
虽然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但从已公开的数据来看,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占比较高且呈增长态势。以广州增城区为例,该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约6.24万,占全区参保人数的24.01%。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3月我国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数均增长20%左右。这说明灵活就业队伍不断壮大,正成为一种新的就业趋势。
毫无疑问,灵活就业人员的群体已越来越庞大,以自愿暂缓缴养老保险费来支持灵活就业是题中应有之义。此举在为灵活就业人员减压纾困的同时,对于经济领域的新模式、新业态也有间接推动作用。同时,还有利于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扩大社保覆盖面。
此外,上述政策安排也充分体现了灵活性。其一,今年是否暂缓缴养老保险由灵活就业人员自己决定。其二,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可最大程度地消除缓缴顾虑。其三,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这三点安排均给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很大的自主选择空间。
笔者以为,这样的政策安排体现出决策者对灵活就业人员目前的困境和灵活就业规律的了解。随着众多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兴起,灵活就业涉及面越来越广,就业形式更加多样化,情况相对较为复杂。只有相关支持政策越灵活,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空间才会越大,灵活就业形态才能行稳致远。
近年来,我国对灵活就业支持力度越来越大。比如,国家明确的一些新职业就是为灵活就业人员量身定制的。再如,一些地方持续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如北京对2020年及以后毕业离校2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又如安徽省多措并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等。
随着我国经济的加速复苏,新经济活力不断激发,就业市场加速回暖。展望灵活就业的未来发展,政策未雨绸缪显得很有必要。当国家和地方不断为灵活就业打开更大空间时,灵活就业的前景必将更加广阔。(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