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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广梅现象:承包租赁的改革先锋

2018-12-10 15:19:06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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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我国商贸服务业改革开放40年发展进程,辽宁本溪人关广梅是位不容忽视的人物,“关广梅现象”在新中国商业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商业改革领域,关广梅有着诸多创举:

1984年,以当年完成12万元、次年完成14万元、第三年完成16万元的利润指标,夺标承包消防副食商店。

1985年,与蔬菜公司签订租赁经营消防副食商店的合同,在本溪市第一个开始租赁经营。

1986年,承包本溪市最大、同行业利润最高的东明副食商场。

1987年,组建以东明副食商场为龙头的8家租赁经营群体——东明商业集团。

关广梅的“承包租赁”创举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一系列关于“关广梅现象”的报道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商业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租赁和租赁群体的经营方式姓“社”还是姓“资”的大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大众认识到承包租赁所带来的是经营权的转移,而非所有权的变动,是完全可以被广泛推广应用的。

也正是这场实质上关系着我国经济改革性质认识的大讨论,打破了所有制这一中国企业经济改革的藩篱,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新时期。

“关广梅现象”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上引起如此大的反响,与当时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彼时的经济体制改革,让大多数仍然习惯于“计划”的国营企业和集体小企业感到无所适从。此时,关广梅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敲开了承包租赁的大门,为众多迷惘中的商业企业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样板。

正如关广梅当年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的:“我是被改革的大潮推上历史舞台的。”

“关广梅现象”助推承包租赁经营试点探索的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其后,全国范围内的商业企业掀起了承包租赁的热潮,租赁经营由开始的饮食服务、食杂修理业转向百货、五金、交电业扩展,租赁企业由过去的小型微亏企业向规模较大和盈利较多的企业发展。租赁形式也包括个人租赁、集体租赁、合伙租赁和企业租赁等。

“不管是顺利还是遇到困难,我都将坚持改革,因为改革是中国的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关广梅这样对媒体表述自己的改革宣言。

如今,40年过去了,关广梅现象和“承包”“租赁”等词汇一样被赋予了历史色彩,都留在了中国现代商业史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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