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40年的征程中,中国不仅跃升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而且完成了由经济全球化的参与者向贡献者的角色转变。
1994年1月11日,国务院做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统一政策、开放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
同年5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草案)》,对外贸企业进出口总额、出口收汇、出口退税制度等一系列问题及法规做出统一政策性规定,以保证我国对外贸易按客观经济规律运行。
伴随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对外贸易基本上取消了红头文件,凡是不公开的就不实行,凡是要实行的就必须公开,并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从而使大量民营企业进入外贸经营领域。外贸全部放开,出口补贴全部取消,降低关税幅度,我国外贸领域经历了一次市场化的彻底变革。
1996年4月1日,我国对4000多种商品进口关税进行大幅度削减,关税总水平降至23%,到2004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已跃居世界第三位。
2004年4月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赋予了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权;取消了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实行备案登记;加强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增加了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建立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外贸调查、外贸救济等内容。
对外贸易体制的配套改革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外贸企业的竞争力,为中国产品走向世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海关总署统计,2007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首次超过2万亿美元,达21738亿美元,进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20%。
全球来看,我国已经是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和第一大出口国,商品消费、对外投资、货物进口、服务贸易稳居全球第二,利用外资近年稳居世界前三。这既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成就,也是新时代我国开放型经济在全世界版图中的“新坐标”。
只有回首过去,才知道自己已经走出多远。再出发,将开放进行到底,是对改革开放40周年的最好纪念。近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外开放按下“快进键”,一大批开放举措连续重磅抛出。
2015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发布,从顶层设计层面规划开放新蓝图;2018年4月10日,博鳌亚洲论坛释放出新一轮开放的明确信号,并划定银行、证券等领域多项开放举措的时间表。
地方层面,包括上海、北京等地都在今年出台了扩大对外开放百余条务实有力的举措。中国扩大开放,正得到世界积极回应。近年来,外资马不停蹄布局中国,特斯拉、巴斯夫等企业纷纷加大在中国市场的投入。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服务贸易,分别增长了198倍、148倍、147倍,对外投资也实现了从零到千亿美元的飞跃。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踏上更高起点。新的蓝图已经绘就,新一轮开放正蓄势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