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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县一示范园被指“以租代征”修路引发争议

记者 杨轩

2021-06-09 12:40:34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392 分享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护耕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因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减少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要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用地和占地现象的蔓延。

前不久,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就接到了来自石家庄市灵寿县多名群众的来电来信,表达了其村集体农用地因城镇化不断扩圈被大肆“吞噬”情况的担忧。

该村民称,灵寿县政府因建设人民路“东延工程”,占用了数百亩耕地,但并未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仅采取租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形式进行道路建设,涉嫌“以租代征”和违法批准占用耕地。

一名村民还称,由于对土地补偿不到位等方面的沟通、协商工作没有做好,出现了群众多次阻止修路,使得矛盾升级。

“村民对修建公共设施和道路占地本来是支持的,给予合理适当补偿也都认可,但在修路过程中,其道路两侧规划又不明确,实际占用耕地在无限扩大,在建设过程中还把村民种植的小麦等农作物铲除,对村民造成了巨大损失,这时候群众当然不同意,各家各户便派人24小时轮流守护耕地,因此修路也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该村民这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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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法治周刊了解到,该村民反映灵寿县政府涉嫌违法用地建设工程项目的“人民路东延工程”(东环路至外环路),位于灵寿县城东侧,属于“灵寿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核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据2020年10月9日招标公告内容显示,“人民路东延”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00716-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100%。

该段道路总长度为1740米,机动车道宽16米,非机动车道7米(两侧各3.5米),人行步道宽5.4米(两侧各2.7米);道路两侧绿化60米,树带3.6米,机非分离带8米,同步建设雨污水管网长2250米。

那么,灵寿县“人民路东延工程”的道路建设一共占用了多少亩耕地?其用地建设是否进行了申请、选址以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法定程序?

一名知情村民告诉记者,村民曾向灵寿县政府、灵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提供相关用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即“一书四方案”文件和手续,但其一直未肯出示。他说,据其了解,在灵寿县采取“以租代征”的形式进行建设项目,在灵寿县似乎还存在多起类似事件。

对此,6月8日,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致电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主任陈克强采访求证。陈主任回应称,他了解情况后再跟记者联系。不久,灵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名负责人给记者来电回复称,村民所反映的“人民路东延工程”的道路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不过,他要求记者先联系县委宣传部了解情况。随后,记者又致电灵寿县委宣传部侯部长了解情况。侯部长称,他并不了解“人民路东延工程”违法占用耕地的相关情况,“你让经开区的人联系我一下”。

截至发稿,灵寿经开区管委会及县委宣传部并未对上述情况予以回复。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了解到,今年3月5日,灵寿县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经开区年内营业收入要达到231亿元,经济运行创造“灵寿速度”;将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完成人民路东延、北区经一路、经十六路建设及配套雨污水管网铺设,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

对于事情的进展,中国商报法治周刊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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