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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胡建兵

2021-03-26 09:16:06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005 分享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规则。

近年来,网络交易蓬勃发展,在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在激发网络经济新活力的同时,网络交易也滋生了一些不良问题,使一些“谋取不义之财”的商家有了空子可钻。如平台“二选一”、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虚构流量数据误导消费者等,在扰乱市场秩序的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亟须加强监管。

事实上,关于网络交易的政策法规一直在持续完善中。如2019年年初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从立法层面上进一步护航电商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也为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而此次办法的出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将有利于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网络平台具有市场和企业双重属性,是实现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平台内部治理,对于保护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至关重要。上述办法对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也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如明确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提交的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平台经营者应当显著区分标记已登记和未登记的经营者,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辨认等。

目前,电商业态快速地发展演变,而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也不断地融入电商业务,由此也给网络交易监管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课题。对于电商新业态,办法也给予了充分的回应:明确电商活动并不局限于发生在典型电商平台上的活动,发生在其他网络空间里的活动,只要是借助于互联网开展的,都属于网络交易的范畴,因此也应当受到有效的、平等的、无遗漏、无死角的监管。

总之,要让网络交易不再侵害消费者的权益,有关部门必须依照电子商务法及上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网络平台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强化其在特定情形下的先行赔付责任、连带责任,促使平台经营者完善审核、经营、管理责任机制。同时,强化联合执法,信用约束和监管,加大对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问责追究。未来,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网络交易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将不断迈上新台阶。另外,随着我国内需市场消费潜力的不断释放,网络交易也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胡建兵

责任编辑:钟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