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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低成本网络炒作须多方合力打击

特约评论员 冯海宁

2021-01-22 10:25:56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975 分享

互联网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低成本的网络犯罪提供了便利。短短几个小时,家长刘某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被转发过百万次,获得5.4亿次阅读,登上微博热搜,词条上赫然写着“广州一小学体罚哮喘儿童致吐血抢救”。警方调查发现,这则劲爆的信息其实是刘某一手编造的虚假信息。而这则虚假信息登上热搜获得巨大关注,源自仅花费760元的网络推手行动。

近期,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刘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网络推手马某因寻衅滋事罪获刑六个月。可以说,这两名违法者已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该案宣判也对其他人发出警示:无视法律之人终将难逃法律制裁。

实际上,该类案件背后潜藏着大量制造虚假流量的不法网络平台,已经形成规模达千亿元的灰黑产业链条。其操作方式主要有三种:利用“网赚”类App收集闲散用户流量,利用技术模拟人工操作进行批量转评赞,炮制网络“爆文”吸引粉丝关注。这些操作技术含量不高,却能获得可观的收入。

低成本违法网络炒作之所以形成千亿元灰黑产业链,主要原因在于“低成本”,即既有人可以花不多的钱就能达到某些非法目的,也有网络推手可以通过低成本操作获得较高收益。因此,要遏制这种低成本违法炒作,就必须让所有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

近年来,多地法院审理的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显示,几大互联网公司对制造虚假流量的群控软件公司提起了诉讼。但司法机关能否严惩这类违法者,既取决于原告的证据及诉求,也取决于对违法者制造虚假流量危害性的充分认识。

除了在法律层面的严厉打击外,对这类违法行为还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无论是搜索引擎还是社交平台,运营者应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责任。

比如,为制造虚假流量的不法网络平台提供客源的搜索引擎,应该自觉屏蔽不法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很容易被低成本违法炒作所利用,让虚假消息登上热搜榜,这说明在甄别、打击虚假流量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同时,有关方面也应当加强监管。应建立跨部门、多主体的网络犯罪执法合作机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信部门等都应当发挥各自作用,在注重发挥各个部门独立作用的同时,完善部门之间的执法监管协调,形成防治网络犯罪的合力。

此外,公众也应充分了解和认识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提升防范网络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特约评论员 冯海宁)

责任编辑:钟鸣 除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商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