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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大病众筹仅靠平台自律还不够

2020-08-25 10:51:32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035 分享

   水滴筹、爱心筹、轻松筹、360大病筹等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近日签署升级《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和《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自律公约升级版将一般的单次求助金额限定在50万元,平台应当对发起人及求助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核,如经查实求助人、发起人发布的信息虚假,平台应当开通退款通道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众筹类平台出现以来一定程度上扮演了我国医保制度的重要“替补”,即没医保或医保报销之后仍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的重病患者,可通过众筹平台向社会筹集治疗费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逾500万大病家庭通过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了求助信息,获得了超过20亿人次爱心人士的响应。

  但这类平台在帮助患者的同时,也滋生了不少问题。如:由于平台对求助信息审核不严,部分求助者隐瞒了真实的个人财产信息;出现一些类似“扫楼筹款”、不同平台之间争夺发起筹款人等恶性竞争现象,这都透支了公众的爱心和信任。此次增加360大病筹,签署“升级版”自律公约,这是相关平台以自律谋求健康发展的体现。

  从升级版自律公约内容来看,都是针对实际问题开出了新“药方”。如,针对虚假求助信息、审核不严的问题,此次不仅明确平台审核责任,还明确了平台追责的责任,这有助于强化平台自身责任,震慑骗取捐款的行为,并可保障赠与人权益。

  不过,如何有效审核发起人及求助人个人信息,尤其是财产信息,对众筹类平台仍是最大考验。赠与人及公众最关注的信息是,求助人自己究竟有没有能力治病?从过去案例来看,引发关注和质疑的主要问题是求助人隐瞒了家庭房产、汽车等财产信息。显然,平台只有严格审核求助人财产信息,才能确保公众捐款真正用在该用的人身上,而不是用在“装穷”的人身上。所以,众筹类平台要在这方面继续探索。

  虽说自律升级是进步,但规范大病众筹仅靠平台自律是不够的,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医疗机构、新闻舆论等,都是促进大病众筹规范化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如,鉴于目前法律规范空白,监管部门能否出台部门规章先进行规范值得考虑,毕竟大病众筹关乎公众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可通过公正审理、司法建议等促进大病众筹规范化。此外,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大病众筹平台及发起人、求助人加强监督,也能促进相关各方规矩起来。(特约评论员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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