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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降价就解约有违契约精神

特约评论员 冯海宁

2020-07-07 09:25:41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955 分享

“要么降价,要么解约。”端午小长假最后一天,业主王伟(化名)收到了自如管家的电话,要求他从7月开始自降房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2月以来,长租公寓运营方以“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很多委托租房的业主降租或者降价。6月以来,北京租赁市场罕见遇冷,长租公寓运营方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明显增多。

有研究机构的报告显示,6月前三周,北京住房租赁交易量较5月同期下滑5.78%,较去年同期下滑3.17%。虽然租赁市场遇冷与疫情有关,但也不能将原因完全归咎于疫情,还与之前长租公寓运营方以高出市场价30%到40%的价格囤房有关。

长租公寓运营方以非理性的价格囤房,一方面会造成企业资金压力过大,另一方面会造成租金难以下调。反映到市场上,就会影响住房租赁的交易量。无奈之下,公寓运营方把风险转嫁给业主,要求业主要么降价要么解约。在租金上涨的时候,业主的收益并没有增加;但在经营亏损的时候,却让业主来分担风险,这是明显的双方权益不对等。

虽然我们不清楚长租公寓运营方和业主之间的具体合同内容,但从相关报道来看,运营方明显缺乏契约精神。

所谓契约精神,是指一种基于契约关系的自由、平等、守信、救济的精神。既然公寓运营方和业主已经达成资产管理服务合同,就应该遵守合同约定,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风险。即便市场变化与疫情有关,但由于经济社会已基本恢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再以疫情为由转嫁自己盲目扩张带来的风险,坦率地说不够厚道。

“不降价就解约”这种做法,虽然短期内能够缓解长租公寓运营方的经营压力,但从长期来看,恐怕不少业主以后不敢再委托运营方出租房屋。这既影响到运营商的未来发展,也会影响长租公寓市场的健康成长。

当然,面对长租公寓运营方强势给出的选择题,业主们还有第三种选择,即通过法院维护自身权益。需要说明的是,运营方再以“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为由破坏契约精神,恐怕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因是疫情不是造成租赁市场罕见遇冷的唯一因素,运营方前期经营失策也是造成如今局面的一个原因。

契约精神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遵守契约精神的企业或公民越多,社会就越文明。所以,既期待存在契约关系的甲方乙方严格遵守契约约定,也期待司法机关等解决合同纠纷时以合同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帮助甲方乙方和公众重塑契约精神,让社会成为守信社会。(特约评论员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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