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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提前“爆料”业绩 深交所表示“重点关注”格力

明丽

2019-01-18 10:26:00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170

因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声称“2018年税后利润在260亿元以上”,其发言早于当日晚间披露的业绩预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月17日给格力董事会发去关注函。

1月16日,心直口快的董明珠在回应股东提问时,提前“公告”了公司业绩, 事实上,在此之前公司并没有发布过相关业绩预测公告,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提前透露业绩信息的举动引来了深交所关注。刚连任的董明珠后续是否还会收到相关处罚,其结果还有待观察。但是,格力董秘望靖东对媒体称,董明珠透露公司2018年业绩消息时,股市已经休市,所以不构成信披违规。

而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军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以往对类似的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处理结果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下一步证监局有可能会对董明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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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CNSPHOTO

据了解,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表示2018年格力电器税后净利润在260亿元以上。当日晚间,格力电器紧急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18年营业总收入2000亿元至2010亿元,去年同期1500亿元。预计盈利260亿元至270亿元,去年同期盈利224亿元,同比增长16%-21%。

1月17日,格力电器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指出,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而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月17日,董事会换届尘埃落定的格力电器跳空开盘,早盘一度跌幅达2%。下午有所拉升,最终报收跌1.65%。在此次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董明珠高票连任董事长,新一届管理团队基本无变化,令外界比较担忧的一块石头落地。此外,加上依然靓丽的全年业绩以及高分红,三重利好之下,格力电器股价却表现弱势有点出乎市场意料。

对此有券商家电分析师表示,格力电器业绩整体低于预期,尤其是去年四季度,业绩同比下降明显。不仅是格力,美的集团、老板电器等已公布业绩快报的家电公司去年四季度表现也都不乐观。其表示,家电公司的业绩预报、调研以及行业数据显示,2019年家电行业的整体情况也不太乐观。

此外,从业绩预告情况看,家电上市公司的利润向头部企业聚敛的态势愈加显著,行业内部的经营业绩出现很大分化。

(综合自:21世纪经济报道、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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