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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扶贫激发打赢脱贫攻坚战内生动力

谢晓刚

2019-01-17 09:51:38中国商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929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指出,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

脱贫攻坚是一场直接关系到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仗和大仗。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贫困户摆脱了贫困。越往后,还未脱贫的贫困户,致贫原因更复杂,要想脱贫所遇到的困难会更多,这就需要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

其实,一些地区之所以比较贫困,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资源,一些贫困地区也有优质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休闲绿色农业等,但受制于诸多因素无法扩大市场空间,难以分享到市场体系的红利。

实践证明,简单地给钱给物,只能解决眼前问题,不能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不利于长远发展。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则能有效提升扶贫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更是一种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扶贫模式,这种方式终会扩展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为,社会效果也更好。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各地“互联网+扶贫”方式的不断普及,更丰富的模式正在实践之中,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消费扶贫,它所承载的不仅是大众的、企业的公益情怀,更是为涉农经济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契机和探索空间,对推动涉农经济造福农村起到积极的作用。

因此,消费扶贫除鼓励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争当“消费者”外,还需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

此次国办印发指导意见,加大政策激励,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就是想通过政策的正向激励,促进农村融资手段的多样化,让更多的贫困户尝到“消费扶贫”的甜头,有效激发打赢脱贫攻坚战内生动力,同时也让更加新鲜、健康的农副产品进入消费市场,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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